聽說小城護理界前輩正鼓吹醫護"平起平坐"。我絕對同意醫生和護士的關係是合作關係,她們所主張的似乎不止於此,有點撈過界的味道。例如有要求護士向病人解釋如何麻醉,為甚麽要求一個非執行麻醉的人員去解釋呢?萬一麻醉醫生決定要其他方法麻醉呢?病人一定會感到困惑。
護士應該對相關的事有約略認識,但護士的專業應該在護理而不是診斷和治療。不可否認,護士的經驗絕對可以幫助醫生做臨床決定,但護士及醫生訓練的背景根本就不一樣,怎可以期待雙方take over對方的工作呢?
醫生護士各有本份,通過共同合作來醫治病患才是正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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